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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指南

作者:市水务局文章来源:更新时间:2017-12-14 11:43:43

哈尔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服 务 指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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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一、办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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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范围

负责市、区、县(市)权限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事项。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

四、办理条件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

 2.水土保持设施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符合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的要求;

 3.治理程度、拦渣率、植被恢复率、水土流失控制量等指标达到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技术标准;

 4.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能持续、安全、有效运转,符合交付使用要求。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措施落实。

五、申报材料

     1.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5份;

     2.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总结报告5份。

六、是否收费

     否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八、定期检验

        

九、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窗口受理现场踏查—内部审批—窗口送达(自愿邮寄送达)。

     2.网上办理:通过登陆http://www.hrbxzsp.gov.cn/或扫描服务指南旁边二维码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预审(预审服务告知)—现场踏查(原件核验受理)—内部审批—窗口送达(自愿邮寄送达)

十、服务承诺

       1.及时对您通过网上咨询、预约、申报、投诉等内容进行详细回复。

     2.网上申报自愿选择邮寄送达,办事可实现跑一次。

十一、应用范围

       按验收标准保持设施正常运行。

十二、咨询电话

        窗口总咨询电话:0451-87153333 转:1392

        业务咨询电话:0451-87153333 转:1392

十三、办理地点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市民大厦

       窗口位置:三层B区水务局窗口

       可乘坐2. 17. 21. 28. 101. 103. 108. 109. 115. 121. 62. 82. 86路公交车在工人文化宫站下车

十四、投诉电话

       0451-8715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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