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超级管理员文章来源:更新时间:2017-8-28 9:15:31
主要职能
1.负责宣传贯彻《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2.参与地方水法规、规章的制定与修订。
3.负责职权范围内的水行政执法、水政监察、水行政复议和听证工作,查处水事违法行为。
4.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工程、水土保持、水文和防汛设施的安全。
5.组织实施水行政执法巡查工作,做好对全市各水政监察队伍工作的指导和督察工作。
6.组织全市重大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跨区、县(市)际、部门间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配合公安和司法机关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7.负责对全市水政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水行政执法 统计、评定工作。
联 系 人:景才
电话号码:84898066
办公地点:道里区河山街136号
邮 编:15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