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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滩涂清障治污专项执法行动道里区为全面实施河长制“清场”

作者:市水务局文章来源:更新时间:2017-5-8 9:37:43

 5月4日,道里区政府召开全区开展滩涂清障治污专项执法行动动员会。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成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副区长兼道里公安分局局长姜勇智、副区长唐可欣出席会议,区专项行动指挥部成员单位、沿江街镇、村党政主要领导(河长)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这次专项行动是全面落实河长制的需要,是巩固环保督察整改成果的需要,是积极做好防汛准备的需要。

  会议明确,从即日起至5月15日,在全区开展滩涂清障治污专项执法行动。按照动员宣传、集中排查、劝告清除、依法强制和总体验收五个阶段递进展开。清障治污范围为东起何家沟入江口,西至运粮河入江口。重点是:严厉打击私挖池塘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在滩涂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严厉打击向滩涂内倾卸残土、垃圾等违法行为。

  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对本次清障拆违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区滩涂集中清障治污专项执法行动指挥部,由道里公安分局等8个部门和属地街镇村党政主要领导(河长)组织成员单位。各级之间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要加强对群众利益的保护与引导,既尊重历史,又立足现实。按照三条线原则,既原有合法手续的、历史形成的暂时保持原貌、原样、原规模、原功能,对近年来违规私设的一律清除。同时,扶持、补贴在自有承包地上种植低棵经济作物,提高农民收益。

  会议强调,要完善措施,长效治理。本次集中行动后,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加速落实,明确区内三级河长制的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和考评办法,规范滩涂管理秩序,实行常态化管理。

  会议重申,要严明工作纪律。各级特别是村级党政主官,要从敢担当、善作为的高度,切实履行好组织和人民赋予的责任。要对完成任务突出的街镇,以奖代投,给予奖励;对未能达到要求的单位,对履责不利、从中渔利的党员干部,将由监察部门调查取证,实施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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