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务资讯 > 水务要闻

哈尔滨市召开河长制办公室第二次会议

作者:市水务局文章来源:更新时间:2017-10-12 14:46:58

10月11日,市水务局局长、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马立主持召开哈尔滨市河长制办公室第二次会议。

会上,市环保局副局长、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刘子靖传达了省总河长第一次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部署传达提纲、市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市林业局副局长、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田金龙通报了市推进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及省、市河长在我市开展巡河情况;市水务局总规划师、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孙兴华就《哈尔滨市河长会议制度》等九项河长制工作制度、河长制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进行了说明。

会议对《哈尔滨市推行河长制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审议稿)进行了讨论审议,原则上同意并通过了《哈尔滨市推行河长制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中对相关责任的分解,建议对其进一步细化后,尽快下发,以便更好地推进我市推行河长制工作深入开展。

马立在主持会议时指出,市河长制办公室第一次会议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中直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顺利,稳步推进。虽然在今年中央改革办和水利部、省河长办的督查及省领导的巡河检查中,对我市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均给予了肯定,但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我市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还存在着各级责任单位对河长制工作认识还不到位;部分区县(市)对河长制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研究部署和推动力度还不大,有等、靠、要思想;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还不到位,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还不高,没有形成良好舆论氛围等现实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下一步,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2017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和“四个到位即: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的总体要求,抓紧梳理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把短板补齐,把“四个到位”落实落靠。一是进一步落实四级河长体系建设。二是出台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乡(镇)、街道级工作方案10月底前要全部出台。区县(市)级河长制工作制度10月底前要全部出台。三是夯实河长制工作基础,把各级河长办工作机构做实做强,做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四到位。四是推进河长公示牌加快竖立,河长公示牌要在河湖岸边明显位置竖立。要做好监督举报接待处理工作,制定好工作流程,分级分类妥善处置,并做好反馈工作。五是加快一河一策编制进度。围绕河长制六大任务和河湖实际编制方案,方案要科学合理,符合一河一策原则要求。六是开展清河行动。要做好广泛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参与到清河行动中。七是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各级河长上岗履行职责、相关部门单位履行监管职责,形成合力。

马立在主持会议时最后强调,市河长制办公室各有关部门要成立本单位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机构,把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保障全市推行河长制工作得到全面实施。

友情链接

微信关注
新华微博
新浪微博
在线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