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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工作任务 落实落靠责任

——市环保局印发河长制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

作者:市水务局文章来源:更新时间:2018-1-4 15:08:42

市环保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按照《哈尔滨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试行)》和《哈尔滨市推行河长制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中确定的具体工作任务要求,以加强水环境管理、防治水环境污染、改善流域水环境为工作目标,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推行河长制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通知结合实际,对市环保局相关责任处室职责进行了明确:水处负责牵头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哈尔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落实,组织不达标水体所在地政府编制水体达标方案;水源办负责组织各区、县(市)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组织完成水源保护区划分及相应地理界标、宣传和警示标志设立工作,组织开展水源水质监测工作,并按要求公开水源水质信息,依法清理整顿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建立水环境质量监测和水污染物排放监测制度,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组织实施对工业企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的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环境问题。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形成系统联动、整合全力、扎实推进的工作氛围,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为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目前,市环保局结合《哈尔滨市清河行动实施方案》正在组织制定环保系统清河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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