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超级管理员文章来源:更新时间:2017-8-28 9:12:10
主要职能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全市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管理、节约用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开采的受理、勘察和审批,办理《取水许可证》;
4.负责编制城市用水、节水规划、计划以及组织实施;
5.负责征收水资源费、超计划加价水费和增容费;
6.负责节约用水宣传、管理和节水器具、技术的推广及应用;
7.负责全市凿井施工单位资质等级的审核和管理;
8.负责依据以《哈尔滨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进行行政执法;
9.完成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 系 人:王 仲
办公电话:53623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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